早年在地方政府機關工作時,曾遇機關蓋大樓分房子。已升遷廳長的老局長在往省城赴任前,專門指著我交代時握分房大權的辦公室主任說,他是我們機關的同志,小伙子將來要結婚的,一定要讓他住進我們自己機關的房子。我當時心里頓涌暖流,不知道老局長為什么要這樣抵上面地專門囑咐,讓人頗有些不好意思。老奸巨猾的主任揮揮手請我回避,然后湊到局長耳邊不知說些什么。
后來分新房沒我的份,分舊房也撇開我,比我資歷淺、年齡輕、甚至下屬單位的都分到了。討回的理由:一,單身漢;二,非黨員;三,表現不好。第一條沒地說,第二條很滑稽,第三條可笑欲加之罪!新局長忿而怒詰:別人為啥喊你亨特?那是同事們開玩笑,借電視劇人物隱喻“敢于犯上,不討上司喜歡”。
老同事關心體貼的勸導我說,不要在房子呀、工資呀、福利呀上面計較,關鍵是“上去”!只要“上去”了還愁這些嗎?就像健康的1和眾多的0一樣。
我很感激,但馬克思老人家17歲就鼓搗出結論:在你能夠選擇“上去”之前,你的家庭地位和社會背景已經開始決定了。對奴顏媚骨、昧良心、葬天知等等深惡痛絕?吃不到葡萄!逼上梁山就亨特?表現不好!怎么可能“上去”?
如今緊鑼密鼓地反腐倡廉,我又想起了“上去”一說。上世紀90年代,長豐老鄉說,4萬塊錢可以買個村長,一任4年能賺20萬!靈璧老鄉說,縣輕工局長根本無須貪污索賄吃拿卡要,不要說趕上婚喪、孩子上學或有個啥事兒,光春節、中秋節收到所屬廠長們的“朋友禮金”少說80萬!固鎮老鄉說,縣長家名酒名煙堆滿屋子,而他又不用在家消受,“你們隨便拿”,有的都不知道陳放多少年了,酒也跑味了、煙也霉變了,漫說受賄,的確也是浪費呀!
聯想起上世紀80年代末去一貧困鄉宣傳中央一號文件,全鄉1萬多人口財政預算才28萬。可是鄉黨委書記家,灰磚院墻望不到邊,門口兩條大狼狗;70畝承包田(該鄉人均不到5分田)和20畝水塘全由老農民爭相義務打理;敬老院斷頓一個星期了,他家糧倉卻茓滿幾萬斤小麥和稻米待價而沽……我禁不住脫口而出:“你真是新時代的劉文彩呀!”說完又后悔有點亨特了。
記得當年新局長安慰我說:“如果你現在還在工廠,能要求分房嗎?”我不加思索地亨特一下:“如果我現在是局長,立馬把三室一廳讓給無房戶”。他玩弄虛擬假設只能自討不堪。論權勢,他們大;講道理,我們多。雖然他是黨員,雖然他要反腐倡廉,雖然他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;可惜他“上去”了,可惜他手握之權“猛于虎也”了,可惜他的利益理所當然地遠遠超過人民群眾了!
反腐倡廉必須準確針對權力、地位、經濟利益“上去”的新貴舊族們。決不能把專門喂食“煤炭大王”們的防腐藥湯往“撿煤渣老太婆”們的嘴里灌!
(潤華供稿)
皖公網安備 34019202002077號 皖ICP備05005184號-1